共工新闻社11月25日电(付帅 王帅 董云玲)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增强检察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11月14日,黑龙江省塔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议由塔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赵丽葳同志主持,塔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景生同志应邀参加会议,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全国、全省政法系统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随后,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景生同志以《夯实廉政根基,做好干部形象》为题为全院干警带来一堂廉政党课,他要求党员干部要持续抓好理论学习,自觉用党的理论创新武装头脑,要不断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教训,敲响廉洁警钟,时刻自觉自省,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院干警要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强化纪律意识,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定力,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