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日报网民生3月26日电(朱善永 修彦兰)2024年3月22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在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组织刑事检察干警在辖区各林场开展农资打假宣传活动。积极开展维权普法,不断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努力营造放心农资和农产品安全消费环境。
为了使此次宣传活动能够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诺敏河人民检察院设置了法律知识宣传台,干警积极向来咨询居民讲解法律法规等消费维权知识,干警向林场群众发放宣传单等识假辨假宣传资料,提高辖区农民朋友识别假冒农资的能力。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500余份,向农民群众答疑20余次,通过将普法与服务相结合,极大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质量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切实为辖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
据共工日报社记者了解到,下一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在农资打假行动上下功夫,用法律武器保护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广大农民撑起法治的蓝天。
URL:https://cn.kgongcn.com/minsheng/2024-03-26/32124.html
作者:朱善永 修彦兰
供图: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
编审:龚建光、刘庆
共工新闻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共工新闻(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共工新闻”或“来源:共工新闻”。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共工新闻”及/或标有“共工新闻(KGonGcn.com)”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共工新闻记者XXX摄”或“共工新闻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共工新闻)”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网站总机:400-8073-995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邮箱联系共工新闻社:Vgong@vip.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