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工新闻社专题电(杜小东)律所管理如舟楫驭水,需在规范与发展间寻得平衡,在服务与效能中夯实根基。结合当前律所规模扩张与团队建设实际,现从两大核心维度提出管理思考,以期为律所行稳致远提供方向。
一、以“刚柔并济”破局
规范管理与发展效率的平衡难题
《管子·权修》有云:“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规范是律所发展的“准绳”,但效率是驱动发展的“引擎”,二者并非对立,而需相辅相成。当前律所两处办公、人员及分所规模快速扩容,“一枚公章”已显现效率瓶颈,制约发展步伐,启动第二枚公章的需求已较为迫切。

需明确的是,过往公章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根源并非“公章数量”,而在于“管理缺位”。正如《韩非子·有度》所强调:“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若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即便仅一枚公章,仍可能滋生风险;反之,若管理体系完善、流程监督闭环,多枚公章亦能有序运行、提升效率。
此外,管理更需兼具“刚性约束”与“柔性赋能”,充分践行“放管服”理念与“优绩优享”导向。对高创收律师及团队,当如《孙子兵法·谋攻》所云“致人而不致于人”,给予更多业务便利与发展空间,释放其专业活力;对有投诉记录或历史劣迹的律师,则需强化重点监管,以“严管”促“规范”,守住律所执业底线。
二、以“分类施策”优化
内勤行政团队的管理效能
《孙子兵法·虚实篇》言:“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内勤行政团队是律所运转的“齿轮”,但不同部门职能各异,若采用“一刀切”的考核方式,易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没区别”,难以激发团队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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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清晰界定“发展部门”与“服务部门”的定位:

需警惕“形式化考核”的弊端:若仅以“套话评价”定优劣,即便表面“评价很高”,实则服务对象满意度低;若仅空谈“指标要求”,却无具体量化标准,最终工作量与成效亦难以落地。唯有如《荀子·劝学》所倡导“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借助分类考核的“工具”,让发展部门有“目标感”、服务部门有“责任感”,方能切实提升内勤行政团队的整体效能,为律所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作者介绍

作者:盛豪律所董事会主任杜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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